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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节放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时间:2016-12-28 浏览次数:1458

集团各部门、各下属公司:

  2017年“元旦节”即将到来,为确保集团及各下属公司生产运营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中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经集团领导研究决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放假时间

  2016年12月31日至2017年1月2日放假,3天为元旦假期,1月3日(星期二)开始上班。

     二、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一)开展节前自查工作

  放假前集团各部门及各下属公司要组织人员认真开展全面的安全检查工作。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和管理漏洞,加强对关键环节、重要部位、重点设备的检查,对自查出的问题要进行整改落实。

  (二)做好“六防一保”工作

  在做好防火灾、防盗窃、防抢劫、防破坏、防爆炸、防事故、保安全的基础上,重点检查防火封堵、用电负荷及电路老化等问题,防止发生事故,确保节日期间经营安全、资金安全。

  (三)安排部署各项应急预案

  集团各部门及各下属公司要提高安全意识,提前安排部署好各项应急预案。

  三、严格遵守值班制度

  (一)节日期间对各下属公司的值班要求

  1.各下属公司节假日期间需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按时交接,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漏岗、误岗,认真做好值班登记、安全报告工作。值班人员须将手机处于24小时开机状态。遇突发事件、重特大案件及各类重大事故,要在组织力量妥善处理的同时,及时向主管部门和分管领导报告,不得延误。

  2.节日期间,各下属公司主管级以上人员需对本部门值班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有效地监督检查,每日定时向下属公司负责人提交《巡检情况表》,并由下属公司负责人于当日18:00前将《巡检情况表》汇总整理完毕后提交至集团总经办。如遇突发事件、重特大案件及各类重大事故,需立即上报下属公司负责人,并由下属公司负责人向集团总经办报告,不得延误。

  3.各下属公司需于12月30日12:00前,将《管理人员巡检安排表》、《巡检情况表》上报集团总经办。

  (二)节日期间对集团全体员工及各下属公司管理层的值班要求

  节假日期间,集团全体人员及各下属公司管理层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

  四、节假日期间酒店物业公司的工作安排

  酒店物业公司节假日期间经营工作安排由执行总经理于12月30日12:00前上报集团总经办。

  相关工作安排要落实到具体的实施人员,部门主管监督执行,确保节假日酒店物业公司各项经营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

  酒店、餐厅当日营业数据由执行总经理于次日10:00前上报至集团总经理。

  特此通知。